吉水县有关部门人才工作主要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
、对全县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综合协调,检查指导。
2
、组织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意见、规划、计划、办法、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和有关人才工作制度。
3
、组织召开全县人才工作会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等,对全县人才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交流通报工作情况。
4
、提出全县人才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布置阶段性人才工作,搞好人才工作的督查、总结和经验推广。
5
、牵头做好上级开展的人才工作调研和检查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情况汇报。
6
、负责县管党政领导人才及其后备人选、县管经营管理人才及其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上级组织部门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党政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票决制、试用期制、轮岗交流、辞职等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搞好县级优秀专家、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选拔和管理;牵头抓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7
、规范和指导县直各部门做好推荐国家级、省级“专家”、“骨干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和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评选表彰各类县级优秀人才的工作。
8
、加强人才工作调研,建立健全本县人才综合信息库,系统地掌握全县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人才队伍现状,掌握人才引进和流失情况,搞好人才需求预测,为领导决策和社会需求及时提供人才信息,协助各单位做好开发人才资源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单位深入宣传中央、省、县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宣传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及其业绩,宣传本县及外地人才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参与组织文化系统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激励人才。研究制定引导和鼓励全县文艺人才坚持“两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繁荣文艺事业的意见和措施。
三、县委统战部
1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有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考察等工作。
2
、搞好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开展对党外人士调研工作并提出政策性意见。
3
、加强与党外优秀人才的联系和沟通,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其困难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他们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
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参与制定全县人才规划。
2
、争取上级和本县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科教文卫等社会发展事业和人才工作的投入和支持。
五、县工业经济委员会
1
、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水平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2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考核,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探索技术、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逐步建立起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形式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县委农工部、新村办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重点抓好农村农技推广、经营管理、种养能手、能工巧匠等实用人才的培养,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