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吉水县按照“加强领导干部的主动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不断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坚持把监督贯穿于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制度。在原有的谈话谈心制度上,新增了内容,即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对全县科级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谈话谈心活动,由县级干部主谈,主要是反馈考核情况,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同时梳理谈话对象提出的工作意见或建议以及个人要求,达到沟通思想、理顺情绪、解决问题的目的,仅今年全县科级干部谈话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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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次。
二是抓好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诫勉制度。诫勉管理是对存在较严重问题、处于法纪处分边缘的组织或个人,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给予警诫,并责成限期整改的一种方式。诫勉期内,被诫勉对象都要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组织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及整改措施;诫勉期满,县纪委、组织部门还要对其诫勉期内的整改表现进行考察,提出处理意见。近两年,我县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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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乡镇党政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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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帮助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紧迫感、危机感。
三是健全回复组织函询制度。从平时收集的来信来访件中,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些苗头反映或处于萌芽状态的不良现象,组织上对其进行函询,被函询对象就组织上提出的问题、有关情况及本人态度等作出陈述和说明,并以书面形式回复,若有必要,当事人还应当面向组织回复。这样,促进了领导干部自省、自警,抓好了领导干部监督关口的前移工作。
四是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制度规定,领导干部遇有个人重大问题或事项时,要及时、主动地以书面形式按程序向组织报告,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涉及到个人重大问题时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对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通报,并把它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依据。仅去年一年,全县共收到各类重大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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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并分别转送给各有关领导审阅。
五是坚持落实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近几年来,为了形成领导干部监督合力,根据统一布置,每年组织部门都会牵头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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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与执法执纪、信访审计等成员部门、单位互相通报情况,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加以防范解决,较好地实现了领导干部的事前监督。
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
2004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