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县委以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抓手,建立健全“八项机制”,构筑立体化的干部监督体系,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一、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干部选用方法。坚持用制度选人,靠机制用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行三个不同层面干部的选用方式:一是改革领导干部选拔方式,稳步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先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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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在
2004
年,拿出文峰、螺田两个镇长职位进行“公推差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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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对象中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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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镇长,整个工作社会反响良好,新华社就此进行了连续报道。二是改革中层干部选拔方式,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全县先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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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县直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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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乡镇拿出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芦溪岭林场连续两年拿出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实现了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方式的转变。三是改革党政机关选人方式,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规定党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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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通过考试录用了
78
名公务员。
二、探索差额考察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考察考核中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乡镇换届中,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依照得票情况按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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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试行差额考察,为选准干部配好班子奠定了基础。
三、推行县委全委会票决机制,丰富了党内民主形式。为推进干部任用决策民主化进程,积极推行全委会票决。如在乡镇换届中,由县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发挥了全委会在干部任用中的作用;在每年年度考核中,就班子量化考评中增加了县委全委会对各单位班子综合评价记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四、健全审计机制,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制定了《吉水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切实运用审计这一有效形式将监督的关口前移,让审计结果与考察结果相互印证,为县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2005
年以来,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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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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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同志实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
五、实行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一是建立考察预告制,并设立干部监督号码,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保密制度、保护署实名举报制度等,疏通干部信访举报的绿色通道。三是实行任前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有线电视台、拟提拔的干部所在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息接待查访等制度。对提拔对象实行任前公示,对查实确有问题的,坚持不提名;对反映不实的予以澄清。
六、推行责任机制,实施用人失误追究办法。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责任制》,实行推荐、考察监督把关。对领导干部推荐的人选,都要填写《干部推荐责任登记表》,对出现失误的予以严肃追究,从而提高了干部选用质量。
七、建立谈话鉴定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科级干部谈话谈心活动,其中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交谈。
2003
年以来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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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科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受理的群众举报事项,需领导干部本人说明的问题,由领导干部如实向组织回复,对确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帮教或诫勉,严重的进行查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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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共有
7
名科级领导干部被诫勉,并进行了职务调整。三是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的领导干部由县纪委牵头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严把干部提拔使用廉政鉴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