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站内搜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本站首页 | 吉水概况 | 机构设置 | 党建之窗 | 党员教育 | 党员管理 | 党员风采 | 党员电教 | 干部工作 | 人才天地 | 组工指南 | 政策法规 | 工作研究 | 党史回眸 | 下载中心
 
党员管理
关于进一步完善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活动的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08-05-11   点击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支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活动的意见》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吉水县委办公室     

    2007 7 6    

 

关于进一步完善吉水县特困党员

救助基金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活动的意见

 

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党内关怀机制的落实,形成党内经常性、实效性的帮扶方式,增强党员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县委决定,进一步完善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在全县开展困难党员帮扶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推进,扎实有效,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市第二次、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党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带动群众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新跨越、建设和谐平安吉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特困党员救助金的来源

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在原有基金的基础上,采取“党费为主、财政支持、党员捐助、社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特困党员救助基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 、原有基金。我县在 1993 12 月已成立“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会”,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踊跃捐款,经过 13 年的滚动发展,到 2006 年底救助基金已达到了一定规模。

2 、党费划拨。 2007 年从县留存党费中划拨 5 万元充实特困党员救助基金,以后每年从上一年上缴留存党费中划拨 3 万元用于充实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并于每年 3 月份前划拨到位。

3 、财政支持。把特困党员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特困党员救助基金。

4 、党员捐助。每年“七·一”前由各级党组织组织新发展党员和从县外转入本县的党员捐款,标准一般为有工资收入党员每人原则上不少于 50 元,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人原则上不少于 20 元;同时还可以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自愿进行捐款,捐款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上交,充实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平时个人自愿捐款不限。吉水县特困党员救助基金会将定期编印《特困党员救助基金捐款纪念册》。

5 、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

三、特困党员救助基金的管理及使用

1 、特困党员救助基金的管理。特困党员救助基金由县委组织部在银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户资金管理。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困难党员慰问金统一归口至特困党员救助基金进行管理。每年的基金存款利息、基金购买国库券的投资收益、党费划拨部分和财政预算部分用于困难党员帮扶;党员捐款作为本金留存,通过滚动发展,壮大特困党员救助基金规模。特困党员救助基金及其收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能用于除购买国库券以外的任何投资。特困党员救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每年向党员群众通报特困党员救助基金接受捐助及下拨款项情况,接受社会舆论和党员群众监督。

2 、特困党员救助基金的使用。特困党员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对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技能培训和生产扶持。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困难党员实际情况拟定当年特困党员救助基金使用方案,并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拨发。原则上每年分春节、“七·一”前后两次对困难党员发放救助金。如遇特殊情况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及时启动救助活动,随时进行帮扶。

9 7 3 1 2 3 4 8 :
 
主办单位:中共吉水县委组织部 2008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水县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 ICP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