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水县
2001
—
2005
年党员电化教育发展规划》,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要求,现针对我县党员电化教育的现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党员电化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我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与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建功立业。
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已经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引进、播放党员电教片要注重质量,体现和贯彻党的政治主张、方针政策,要有一定的思想性、针对性、实用性。对电教设备、教材、人员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责任落实到人,严禁播放不健康的录像片,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党员电教要增强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自觉性,经常倾听广大党员的要求、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改进电教工作。同时,电教工作要讲求实效,特别注意抓好集中播放和收看工作,衡量电化教育工作的成效,就要看党员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党员素质是否得到提高。
二、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网络
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网络是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管理指导的组织保证。我县对党员电化教育网络的总体要求是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有教材。
1
、电教网络的设置:县委组织部设立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中心,专抓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各基层党委设立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站;下属基层党组织设立二机一室党员电教播放点。凡未按上述要求规范和建立党员电教机构的,要在年内建立和规范起来。对于播放点的建立,由于条件的差异,全县有很大的不平衡,因此,要因地制宜,少数经济条件较差的行政村可以将播放点设置在有二机的农户家中,但要有明确标志,党员数较少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设置联合播放点。到今年底基层党组织电教播放点普及率达
75%
,到
2005
年基层党组织电教播放点普及率达
100%
。今年
10
月份开始,县委组织部和县电视台将开办吉水党建《先锋颂》电视专栏节目,扩大党员电化教育的覆盖面。
2
、电教工作人员的配备: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配备
2
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站应配备
1
—
2
名,播放点应配备
1
名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电教工作人员,负责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电教人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
3
、电教设备及教材的配置: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配备必要的摄录、制作和播放设备,设置音像教材库。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站和播放点应配有电视机、
VCD
(
DVD
)等必备的播放设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站还应设置党员音像教材库,承担向本乡镇、本系统各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的供片任务。
4
、电教费用的列支:党员电教是一项高投入、极具发展前途的事业,需要经费作保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组部中宣部(组通字
[1994]5
号)文件精神和中组部
1992
年
8
号文件《关于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积极筹措党员电教经费,确保党员电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县委组织部每年将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党员电化教育。乡镇党委的电教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企事业单位在企事业管理费中列支。